菲律賓國內稅務局(BIR)澄清了私營部門在教育領域合作夥伴關係的稅收豁免和優惠規定。
「隨著第23-2026號稅務備忘錄通告(RMC)的發布,我們正在讓私營部門更簡單、更快速地獲得他們因支持菲律賓教育而應得的稅收優惠,」BIR局長Charlito Martin R. Mendoza週一在一份聲明中表示。
「通過簡化這些程序,BIR重申了對透明高效稅收體系的承諾,該體系使我們的合作夥伴能夠投資於菲律賓勞動力並為國家發展做出貢獻,」他補充道。
該RMC旨在簡化參與「領養學校法案」和「企業教育培訓框架法案」的私營實體獲得稅收優惠的流程。
「該通告澄清了第13-2025號稅收法規的實施,此前利益相關者對合規要求和程序缺口表示擔憂,」聲明指出。
特別是,該RMC規定了文件要求的提交方式,使私營部門更容易獲得與教育相關項目掛鉤的稅收優惠。
「BIR表示,該通告旨在減輕行政負擔、消除歧義,並確保稅收優惠的應用更加一致,」聲明指出。
「預計該通告將支持私營部門更廣泛地參與教育項目,同時確保稅收優惠使用的適當合規性和問責制,」聲明補充道。—— Justine Irish D. Tabile


